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04-29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20-04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穗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黄守岩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锋先生、总裁黄明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

  构负责人向自力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租金等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减少;报告期,商铺销售获得现金流同比减少。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32.81%,主要系报告期①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超短融;②南方物流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2、报告期末,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比期初减少44.73%,主要系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报告期结转商铺销售预收款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期初减少53.0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第一期超短融利息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股利比期初减少54.97%,主要系下属南昌公司报告期应向少数股东支付股利分红同比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39.66%,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6、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66.42%,主要系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收入同比增加,导致税金同比增加;

  7、报告期,其他收益同比增加62.31%,主要系①深圳海吉星收到新冠疫情相关补贴款;②上海农批收到增值税减免及稳岗补贴同比增加;③广西新柳邕公司收到2019年聘用退役军人减免增值税的退税款项;

  8、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减少63.22%,主要系联营公司合肥周谷堆商铺销售同比减少所致;

  9、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64.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驰援湖北捐赠款项所致;

  10、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40.69%,主要系①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同比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70.79%,主要系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同比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90.86%,主要系公司及下属成都公司、广西新柳邕公司报告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同比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293.26%,主要系公司收到福建龙旺偿还的桂林借款本金及利息;

  14、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66.03%,主要系下属南方物流公司及安庆海吉星支付地价及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15、报告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系去年同期向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所致;

  16、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系去年同期武汉东公司收到少数股东增资的款项所致;

  17、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1.7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18、报告期,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同比减少34.56%,主要系下属南昌公司向少数股东支付股利分红同比减少所致;

  19、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80.35%,主要系下属天津韩家墅偿还其他股东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超短期融资券的事项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及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1)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2019年4月17日,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公司发行了2019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5亿元,发行利率3.80%,期限270日。

  报告期,2020年1月14日,公司第一期超短融资券已经到期,公司已在到期日兑付该超短融资券本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4月17日、2019年4月20日和2020年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疫情防控债)发行情况

  报告期,2020年2月27日,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公司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疫情防控债),发行金额5亿元,发行利率2.88%,期限18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2020年4月17日和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本次转让的挂牌底价为11,024.94万元(按照中农网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7.22元的价格计算)。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履行审计评估工作,并已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

  报告期,2020年1月7日挂牌公告期结束,上述标的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摘牌价格为11,024.94万元,其已按相关要求向产权交易所交纳了3,500万元保证金。鉴于受武汉疫情影响,公司后续将与卓尔武汉公司就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商洽。(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12月4日、12月17日、2020年1月2日、1月10日和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的事项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权+债权”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公司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履行审计评估工作,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本次交易的最终受让方为福建龙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龙旺公司”)。公司已与福建龙旺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共同签订了《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书》,并收到福建龙旺公司支付的本次交易相关价款合计140,073,712.01元,其中包含本次交易的全部债权款项及股权转让价款的51%。

  报告期,公司与福建龙旺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分别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福建龙旺公司以其持有的桂林海吉星公司40%股权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桂林海吉星公司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桂林海吉星食尚港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质押已完成工商登记。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0年4月1日,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过户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12月6日、12月17日、2020年1月8日、2月19日、4月9日和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对云南天露公司债转股增资并受让农发基金对云南天露公司全部出资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对其参股公司云南天露公司“债转股”增资并受让农发基金对云南天露公司全部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将对其原参股公司云南天露高原果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露公司”)债权中4,694万元,以“债转股”方式对云南天露公司增资,增加云南天露公司注册资本4,694万元,并以合计5,100万元的对价分期受让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对云南天露公司全部5,100万元出资。

  报告期,根据协议约定,果菜公司已支付受让农发基金550万元出资的交易价款550万元,云南天露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云南天露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2,794万元,果菜公司对云南天露公司的实际出资增加至7,334万元,持股比例增加至57.32%。(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2020年3月18日和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议案》,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驰援湖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捐赠500万元至深圳慈善会专项账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和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优惠措施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优惠措施的议案》。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7日正式印发了《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深圳惠企16条”)。公司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旗下商户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意公司深圳地区企业对所持有的经营物业,在疫情期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落实针对旗下商户的优惠措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和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7、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事项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廖红丽女士因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和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8、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青海海吉星公司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青海海吉星公司的议案》,经与控股子公司青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集配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海吉星公司”)股东协商一致,同意青海海吉星公司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注销。

  2020年4月3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青海海吉星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青海海吉星公司退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4月10日和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9、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