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1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亿元的融资额度,不会影响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蔡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
《关于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