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要求,公司决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执行期限要求开始施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收入

  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债务重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