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4月16日向各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13,212,578.9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321,257.89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1,891,321.03元;加上2018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53,246,316.23元,减去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故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27,010,427.26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1,2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2,190,8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64,819,612.26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