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事务所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鉴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义喜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及债券公开发行审计等工作,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军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至今承办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可转债、非公开发行等多项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李海臣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信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 与公司有多年合作基础,对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运作模式较为了解;且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综合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对公司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经营成果。该所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该所为本公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规则》的文件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