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0-029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及种类: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永续中票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4、期限与品种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5、发行成本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包括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本金等用途。

  7、决议有效期

  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永续中票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配售安排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的时机、金额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5、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具体经办部门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6、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7、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8、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9、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