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公司代码:600686                  公司简称:金龙汽车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本公司2020年4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后的股份数717,047,4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5元(含税),该预案尚须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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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客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拥有金龙联合公司、金龙旅行车公司、苏州金龙公司、金龙车身公司等主要子公司,目前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大、中、轻型客车,主要应用于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团体运输、校车、专用客车等市场。产品涵盖4.5米至18米各型客车,除在国内销售,还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营模式:大中型客车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轻型客车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

  (二)行业情况

  2019年全年客车行业销售45.53万辆,同比下降1.9%,其中,国内市场同比下降3.8%,出口市场同比增长11.6%。

  以上行业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商用车(客车)整车统计数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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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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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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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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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比例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股权比例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78.91亿元,营业成本154.17亿元,费用20.96亿元,其中研发费用6.93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1亿元,每股收益0.24元。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4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资产负债报表项目。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23,456,143.6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28,006,556.90元、其他综合收益为-4,550,413.30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320,143.60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资产负债报表项目,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68,992,500.0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69,114,963.54元、其他综合收益为-122,463.54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第十九次董事会批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35家,其中本年新增2家,本年减少2家,具体请阅“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