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9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10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2.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624.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5CDA5008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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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济生堂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2,824.97万元、“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6,647.10万元、“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4,527.93万元,合计共14,000万元全部变更投入“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及“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2017年4月28日,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7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项目计划总投资由29,659.17万元调整为32,549.17万元,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2017年4月28日,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康弘药业研发中心异地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调整至2019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为了适应市场对产品需求的变化,依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外部宏观环境,公司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最大化募集资金使用价值的原则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对募投项目“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康弘药业研发中心异地改扩建项目”进行了设计优化,导致计划建设周期的延后。

  基于上述原因,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康弘药业研发中心异地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调整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9月30日。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3、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和“康弘药业研发中心异地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