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0-04-29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20-012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6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加强资本积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提升股东长期回报。本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58.30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03%。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19年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622.99亿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2019年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不再提取。

  (二)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8.33亿元。

  (三)支付优先股股息人民币25.49亿元。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三期人民币优先股,合计560亿元,2019年度应付优先股股息人民币25.49亿元。

  (四)分配普通股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30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以普通股总股本20,774,190,75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62元(税前),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58.30亿元。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03%。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68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58.30亿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03%,主要考虑因素具体如下:

  1. 外部经营环境影响商业银行内生资本积累

  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济增速延续下行趋势,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等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商业银行面临业务增速放缓、盈利空间缩小和资产质量下滑等挑战持续加大。

  2. 资本监管要求提高

  巴塞尔协议Ⅲ不断加强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2019年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就《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商业银行面临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要求不断提高。

  3. 保障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的确定,要在符合中长期资本规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在盈利增长的情况下,使全体股东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

  综上,为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使公司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加强资本积累,支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股东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配顺序合法,股利发放政策在满足监管部门有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各类别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