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7名,实际参与表决1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A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亦登载于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H股)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二、《关于在总行设立私人银行部(一级部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在总行设立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一级部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在总行设立国际业务部(一级部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撤销总行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一级部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撤销总行重点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一级部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筹备成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本行管理层根据中国境内及澳门当地的监管规定,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办理澳门分行申请、审批、组织架构设计和搭建、业务安排、人员计划、信息科技系统搭建、办公场所租赁装修以及其他与澳门分行成立挂牌有关的各项事宜。

  八、《关于为关联法人华荃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九、《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一、《关于为关联法人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二、《关于为关联法人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三、《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四、《关于为关联法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五、《关于为关联法人重庆特斯联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六、《关于本行与关联法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七、《关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王小林、师永彦、窦洪权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八、《关于为关联法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八至十八项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八至十八项议案的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