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0-01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华鼎违规担保及业绩预告更正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1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函件内容如下: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晚间,你公司发布公告称,自查发现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的情况,并更正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亏损达13.2亿元。鉴于相关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根据公告,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大额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情况。你公司应当尽快核实违规担保、违规借款的具体情况和金额,以及相关违规行为的发生过程、决策者及责任人,妥善处理涉及诉讼事项,解除违规担保,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有关风险。对于查实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我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根据公告,公司拟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计提坏账准备等,更正2019年度业绩预告。你公司应当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实事求是,核实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审慎性及合理性,保证相关会计处理合法合规,并认真做好公司2019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根据公告,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约5.97亿元,目前尚未归还。三鼎集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四、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存在的违规担保、违规借款、资金占用等问题,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有关责任人及时整改,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你公司应当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诉讼担保、债务情况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准则,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认真开展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应当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