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0-04-29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用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9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价值平价发行,共募集资金92,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290万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8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安阳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武威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分别同账户开立银行交通银行天水分行及甘肃银行天水分行签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详见 2018 年 01月 1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

  2018年01月12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4,846,136.3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2万吨双孢蘑菇及11万吨堆肥工厂化生产项目”、“年产32,400吨金针菇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32,400吨金针菇工厂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详见 2018 年 01月 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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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需要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年产32,400吨金针菇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吉林市(中国-新加坡)吉林食品区内,由全资子公司吉林省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由于同一时期公司筹划的建设项目较多,为了能够尽快投产,公司优先安排了建设速度相对较快的金针菇项目建设,包括武威基地“年产32,400吨金针菇工厂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项目”和新乡基地的金针菇项目建设;同时,为尽快占领双孢菇市场,优先安排了安阳基地“年产2万吨双孢蘑菇及11万吨堆肥工厂化生产项目”和江苏基地的双孢菇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前述项目已基本建成投产;另外,公司目前已建成的项目正处在提高产品质量和单产的攻坚阶段,公司的主要精力亦集中于此;除此之外,东北地区每年有效的工程施工时间相对较短的情况也超出公司的预期。因此,为充分保证项目建设的稳步扎实推进,公司拟将“年产 32,400 吨金针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0年0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审议程序

  2020年0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延期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变更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查阅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