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2020年度审计费根据公司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其另行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并将此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审计费根据公司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其另行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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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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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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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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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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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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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9年度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3、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