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公司及所处快递行业均处于快速成长期,公司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合理回报,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现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3,164,456,588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74,668,488.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8.46%。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7,702,784.3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快递行业近年来整体保持高位运行,行业品牌集中度稳步提升。现阶段,随着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的变化,快递行业的竞争已不局限于快件价格、网络覆盖等,而进一步包含服务质量、时效水平、产品类型等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行业内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均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快递行业整体处于快速成长期。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快递服务企业,目前亦处于成长期。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深耕快递主业,落实和推进服务质量战略,加大网络核心资源投入,聚焦成本管控,赋能加盟网络和合作伙伴,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完善终端网络布局,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资金需求较大。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助力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核心资产掌控力,夯实服务质量核心竞争力,促进加盟网络精细化管理,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