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30,797,101.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19,000,000元和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61,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1)2016年12月,公司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能源”)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康达新能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康达新能源与瑞银证券及交行自贸区分行、江苏银行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上海华瑞银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0000289361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华瑞银行及瑞银证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瑞银行的销户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