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速冻鱼肉制品与速冻肉制品和常温鱼肉制品和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速冻产品主要包括鱼丸、肉丸、芝士丸、龙虾球、鳕鱼豆腐等,常温休闲产品包括蟹柳、鱼豆腐、速食关东煮等。

  公司的采购模式: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通过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公司材料采购主要分大宗农产品(鱼糜、肉类、淀粉等)、工业产品(纸箱、包装袋、五金配件、劳保用品等)、初级农副产品(新鲜海鱼等)等三大类。大宗农产品和工业产品是通过采购合同,公司与公司结算。初级农副产品的采购通过年度计划、订单管理、一对一结算的方式进行。

  公司的生产模式:公司以自有全自动或半自动生产设备对各种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并通过速冻、包装、金属探测、冻藏,制成各类速冻和常温鱼肉制品及肉制品。

  公司的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以经销和直营商超为主,特通和电商为辅。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分销到终端再出售给消费者,直营商超模式公司直接供货给以商超为主的零售终端出售给消费者。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及趋势

  我国速冻食品行业近年来保持了较高速的增长,速冻食品因其便捷、营养的产品属性,符合消费者追求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生活节奏加快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冷链物流的快速发展,速冻食品需求量预计仍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速冻鱼肉制品与速冻肉制品行业持续了多年的整合洗牌期,2019年在持续消费升级以及上游原材料大幅上涨的背景下,行业两极分化格局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的侧重点由整体规模的竞争进一步细化到差异化产品和市场的竞争。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品质、品牌和性价比,中高端市场以及C端家庭消费市场的竞争激烈。在效率提升和消费者品牌意识增强的驱动下,市场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

  2020年初新冠疫情对行业发展趋势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疫情短期内影响了速冻食品在农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销售,尤其是餐饮渠道的消费;另一方面,疫情也提升了KA、BC及线上渠道的销售,促进了家庭消费者对速冻食品的消费习惯的形成,提升了消费者对速冻食品的消费体验。总体来说,行业中长期向好趋势不变。原材料波动压力、消费升级趋势和消费行为习惯变迁,市场需求的增长,国家法规政策的支持和监管体系的健全,都将促进行业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具备品牌、规模、渠道、资金优势,以及内部管控能力和产品研发创新能力的综合实力强的行业领先企业集中,行业两极分化的竞争格局将进一步加剧。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速冻鱼肉制品和肉制品行业内企业众多,不同区域的消费者对产品偏好有差异,市场整体集中程度较低,公司作为行业内首家上市企业,产能、产量、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位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围绕“抓基础、抓品牌、抓效益”的经营方针,在产品结构调整、信息化建设、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3.85亿元,同比增长21.03%,各渠道均实现同比增长。受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的影响,产品毛利率走低,通过下半年两次产品提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全年毛利率同比下滑4.3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公司严格管理费用投放,提高费用使用效率,2019年费用率同比下降3.62个百分点。此外,公司参股投资的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下降较多,公司对其投资收益减少同时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净利润合计1,968.76万元。受前述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8.67万元,同比下降75.80%,扣除所得税后,实现净利润683.99万元,同比下降80.40%。

  为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公司于2019年6月出资4,458万元收购了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其97.64亩土地使用权。2019年11月,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长恒食品总计6.86亿的投资扩产方案。此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出资1,850万元购得浙江省舟山市普陀经开区50亩工业用地,将用于扩产建设原材料鱼浆生产基地。前述两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将于2020年陆续开工,为公司提高产能和扩大规模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鱼极、精品、休闲、餐饮及出口等十个系列77个新品,并通过新物料的应用、配方调整、工艺优化等方式对鱼皮脆系列、火锅饺、牛肉丸等几大热销产品进行升级改良,增加产品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牌求发展”的质量方针,本着“食品安全、环保安全”运行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公司通过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做好原料进货检查管理;严格做好生产过程异常控制与管理;严格做好产品出厂检验管理,保证批批检验;严格对产品的可追溯性进行定期抽查;严格按我司计量要求定时对计量用具校准管理;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则”、“食品安全第一原则”。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厂检测3652次,检测合格率100%;内部开展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性监测805批次,均未发现异常;产品外部送检合计171批次,均符合标准要求;官方到我司抽检2批次,均合格;原辅料(猪、鸡、鸭、鱼)进行风险监测15批次,均未发现异常。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以鱼极为代表的中高端战略品类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产品吨销售单价达13,433.78元,同比提高4.86%。通过协同叠加模式(OEM),快速推出具有潜力的新单品,丰富产品线,满足市场需求,全年推出的虾滑、紫薯糯米球、芝士年糕等44个产品,实现收入8,464万元,同比增长68.51%,已逐渐成为公司重要的新品开发模式和增收来源。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产销协调机制,缓解缺货、断货情形。采取该通过授权调整加快市场反应速度,同时在外部客户管理方面通过调整费用投入结构和优化客户授信支持更有效满足客户需求。渠道方面公司继续采取横向拓宽和纵向加深策略,取得良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品和市场活动推广、品牌传播和渠道推动等方面持续推进公司品牌战略,延展品牌产品线的深度及广度。公司除采用户外广告牌、灯箱、公交车身以及广播媒体投放等传统媒体进行线下宣传推广外,继续增加微信、抖音等网络新媒体的运营投入,同时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行业展会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品牌曝光度与影响力,持续提升“海欣”与“鱼极”品牌的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及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该事项经过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10)。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该事项经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38)。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长恒食品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福建长恒食品100%股权。2019年7月,长恒食品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