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禹良先生、张玉才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他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事先提交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及必要的沟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实际执行中,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总金额,公司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9,7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1,765.78万元,超出预计金额2,065.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主要系向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金额比预计增加所致。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青岛信莱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9号;法定代表人:薛建委;注册资本:12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研制、生产、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营业场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负责人:王培文;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发电、供热,供水(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钢铁冶炼、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钢材、大锻件、焦炭及炼焦化产品、水渣和炼钢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石及类似矿石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棋山大街57号;法定代表人:袭建富;注册资本:50581.139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氮(液化的)、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氧(液化的)的生产销售,医用氧(含液态氧)的生产销售,二氧化碳、氦、氢的批发,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气瓶充装。(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缝钢瓶检验,工程防腐,装潢设计制作,吊装、装卸,房屋设备租赁,五金交电、氢气氦气混和气、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钢瓶、日用百货、服装、仪表、阀门、电气机械、建材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钢城区双泉路;法定代表人:王向东;注册资本:6314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型钢、板带钢材、生铁、钢坯及钢铁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动力供应、技术合作;铁矿石、球团矿、烧结矿、钢铁原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法定代表人:尹鹏;注册资本:21608.7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盐及盐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转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系统计划内专项原辅材料、汽车配件、专用设备的销售;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材料销售;许可证范围内进出口业务;铁路专用线货物运输,仓储服务,钢材、煤炭、化肥、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的批发及销售;食品、酒水、保健食品、文化用品、日化用品、家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青岛信莱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上述关联人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公司关联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的一般原则

  符合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公平、合理;在同第三方价格、质量、付款方式等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向对方提供产品;向对方提供产品的条件、质量等不逊于一方向任何第三方所提供的。

  2.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市场原则,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价格;公平合理原则。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参照,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3.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交易双方依据协议或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双方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依据本款规定就购销的具体事宜签订补充协议或具体的执行合同。双方按照对方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可按对方要求分批、分期交货。

  4.交易价款结算

  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逐月结算,每月末清算。

  5.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由公司和关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