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及时按照最新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