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治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81.9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1.66万元。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