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乔冠芳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1996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4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江勇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2013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刘仁勇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5 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95 万,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以及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