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1、受行业发展波动影响业绩下降的风险

  受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等因素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自2019年下半年起出现了同比下降的情况,并至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同比下降幅度进一步扩大,此前保持了多年持续、快速增长的行业发展趋势出现显著波动。在该行业背景下,动力型三元锂电池行业存在市场需求增长放缓的情况,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存在增长放缓甚至同比下降的风险;同时,受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部分整车厂商的资金周转出现压力,并逐渐向上游动力锂电池厂商传导,公司存在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因此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此外,随着多家行业企业陆续投入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与量产,行业产能供应逐步扩大,加之下游动力电池厂商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降本压力增强,公司如未能保持产品技术领先优势,产品市场份额与毛利空间存在下降的风险,并将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比克电池(指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单项计提较大金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财务管理中心定期复核客户历史回款情况,及时会同营销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于出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客户,及时采取保障措施、加大催款力度,减少公司潜在坏账损失。公司将进一步健全、落实客户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等管理办法,控制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公司产品的用户主要是国内外较大规模的动力电池制造厂商,交易金额较大,受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付款周期较长的影响,公司客户普遍存在超过信用期付款的情况,致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虽然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发生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的情况,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此外,2020年1月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及偿付能力的不确定性加大,公司存在进一步加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风险。公司已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分情况按账龄或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未来若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相应增加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将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锂电池、燃料电池等技术路线,锂电池又可分为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技术路线。目前,国内动力电池技术体系以锂电池为主,并以三元锂电池居多。但随着新材料的开发应用与产品结构的设计改进,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存在持续发生变化的可能,如下游客户大批量切换至磷酸铁锂技术路线,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技术材料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风险外,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其他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00,814.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3,28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95,71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45.64%。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NCM523、NCM622、NCM811、NCA等系列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电池的制造,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制造与销售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实现盈利。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包括采购策略和供应商管理两大环节。在采购策略方面,对于镍、钴、锰、锂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与格林美、天齐锂业、赣峰锂业、BHPAG、嘉能可、雅宝、FMC等国内外知名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在与国内外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具有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了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需求预计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在生产组织方面,销售部门根据近期销售情况、交货订单、客户需求预测及市场开发进展,预估下月的产品销售量并形成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则根据月度销售计划、成品实际库存、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当期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在品质控制方面,生产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大型、知名的锂电池厂商。公司所主要面向的动力锂电池研发周期较长,从项目立项到批量供货的开发时间较长,需要锂电池厂商与正极材料等上游企业通力合作。首先,公司经过客户的调查评估、验厂考察、样品测试等认证程序,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或目录,并根据客户需要,签署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为满足部分新型材料的生产,工程部门会根据新产品的特殊需求,优化产线布局和设备结构。此外,公司在提供材料样品的同时,会根据客户电池产品开发情况,给出建议使用条件,协助客户完成电池体系的定型,共同促进产品应用市场的开拓。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下游应用市场的变化,锂电池正极材料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受消费电池驱动,正极材料以钴酸锂为代表;第二阶段,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放量,磷酸铁锂销量快速增长;第三阶段,受新能源乘用车对长里程需求与国家政策的推动,三元材料已逐步成为市场需求主导。目前,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正处于三元材料主导的第三阶段。

  现阶段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存在如下基本特点:

  (1)正极材料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根据GGII数据,2015至2019年我国正极材料出货量从11.3万吨增长到40.4万吨,年复合增长率38%。正极材料市场的快速增长,主要因为国内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终端应用市场的快速发展。

  (2)三元材料占比不断提高,高镍化趋势明显

  根据GGII数据,2015至2019年三元材料占正极材料的比例从32%提高到48%,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目前为占比最高的正极材料。2018年高镍占三元材料出货量的占比为9%,2019年占比为12.5%。由于高镍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更高,可以实现更长的续航里程,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所以尽管高镍材料目前只占三元材料较小的比例,但其近两年来市场占有率快速增长。从各国动力电池技术路径规划来看,动力电池电芯能量密度普遍将达到300Wh/kg以上,在现有技术体系中,高镍三元电池是最可行的商业化方案之一,因此高镍三元材料的市场占比有具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存在着较高的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行业规范及技术壁垒两方面:

  行业规范方面,为加强锂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锂电池产业健康发展,工信部于2015年8月制定《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严格控制新建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电池行业项目。对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专利、产能、工艺先进性及检测能力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

  技术壁垒方面,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过程控制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国内各大厂商均已形成了自己的工艺技术,如原材料的选择、各类材料的比例、辅助材料的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的设置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其中,NCM811、NCA等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技术门槛较高,在制备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明显高于常规三元正极材料,大规模量产的难度也较高。基于安全性考虑,车企或动力电池企业对于NCM811、NCA产品的认证测试程序更为复杂,时间也更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基于行业经验及前瞻性的市场判断,公司管理层提前布局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产品研发及工艺革新。经过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不懈努力,公司于2016年率先突破并掌握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关键工艺技术,于2017年成为国内首家实现高镍NCM811大规模量产的正极材料企业,公司所产NCM811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率先被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目前,公司已推出第三代高镍NCM811产品,NCM811产品技术与生产规模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未来随着市场的快速增长、技术的不断迭代,正极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国内三元正极材料产量超过1万吨的企业数量达到9家,其中本公司产量增幅显著,国内出货量排名第一。同时,公司在高镍NCM811领域继续保持了领先优势,根据GGII数据,公司2019年高镍材料出货量占中国高镍材料出货比例超过60%,居国内第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都在提升性能、改进技术,以降低综合成本,提高新能源汽车竞争力,其中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主要通过改进电池材料、电池成组技术两方面来实现这一目标。

  正极材料是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直接决定电池的能量密度及安全性,影响电池的综合性能。三元材料中镍含量的提高、钴含量的降低可以提高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电池单位成本。因此,相比于采用常规三元材料的锂电池,高镍三元电池可以达到更长的续航里程、更低的综合成本。随着未来电池技术的进步及人们对续航里程需求的提高,三元材料会不断向更高镍方向发展,以实现更长的续航里程和更低的综合成本。因此高镍材料成为众多企业布局的方向,基于这一判断公司目前正在进行超高镍(镍含量高于90%)三元材料、NCMA多元材料等新产品的开发。

  在电池成组技术上,电芯企业在开发无模组技术,如比亚迪的刀片电池技术和宁德时代的CTP(CellToPack)技术,随着技术的成熟,将从电池组的角度减少成本,增加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出现净利润金额大幅下降并亏损的情况,主要系公司在该季度及期末对比克动力等下游部分动力电池厂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较大金额坏账准备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966.91万元,同比增加37.76%;受公司本期对部分客户单项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出现较大程度的同比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1.66万元,同比下降58.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44.09万元,同比下降72.16%。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等会计政策。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容百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容百公司)和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容百公司)、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贸易公司)、JAESEEnergyCo.,Ltd(以下简称JS株式会社)、EnergyMaterialTechnologyCo.,Ltd.(以下简称EMT株式会社)等6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