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公告 2020-04-29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公司债简称:20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633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后期将披露的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数据请以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相关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公司2019年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行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客观上无法按规定如期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2020-01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现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1.1 主要财务数据

  1.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重要事项

  2.1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7.54%,主要系子公司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61.30%,主要系宜昌市人民政府收回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收费公路,公司根据资产移交情况确认了相应的补偿收益。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61.61%,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影响净利润。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60.63%,主要系净利润增长导致。

  2.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经201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7条款之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集团”)、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负责咸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的建设及运营。咸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已于2019年11月28日建成通车。

  (2)2019年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01)。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完成了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票面利率为4.3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16)。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号)核准,公司向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张旭辉、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及张建辉(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90,085,929股,用于购买上述人员(单位)所持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公司与上述12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中的35,308,078股自2019年2月22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2.043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04)

  (4)经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28,32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46)。目前该项目已按照施工计划完成ETC门架和车道收费系统相关机电设备的安装,相关调试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序开展。

  (5)经2019年7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省交投集团、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黄公司”)签署合同,向省交投集团和黄黄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段提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所需ETC门架系统设备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公司已分别与省交投集团授权单位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部、黄黄公司签署了《取消省界收费站ETC门架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协议》,合同金额估算分别为30,284万元和1,72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高速公路路段所需ETC门架系统的机电设备的供货及安装,相关调试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序开展。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月10日和1月22日收到项目部和黄黄公司转来合同款项17,476.4253万元和172.44万元。由于ETC门架系统属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的组成部分,项目的交付、价款核定及验收需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的调度安排实施,待公司完成约定的全部调试工作后,将由审价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工作,并以审价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20-004)

  (6)经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5.2亿元(含相关税费)的补偿价款与宜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宜昌政府”)签订补偿协议,由宜昌政府收回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收费公路。同日,公司与宜昌政府签署了《三峡高速伍家岗收费站迁建工程通行费收益损失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相关约定,上述路段已于2019年9月30日24时由宜昌政府收回,宜昌政府应于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50%,协议签订后十二个月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100%。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宜昌政府支付的第一期补偿款人民币1.4亿元,占补偿款总额5.2亿元的26.9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20-00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宜昌市财政状况面临巨大困难,宜昌市政府致函公司表明剩余款项力争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宜昌政府,请求尽快支付剩余款项。

  (7)经2019年12月19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以人民币345,700万元竞得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广北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建设集团分别出资259,275万元和86,425万元,分别认购大广北公司75%和25%的股权。大广北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20-015)

  三、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披露的财务报表系基于现有的信息和资料为基础编制,其中涉及商誉、存货的减值以及ETC门架系统设备供应安装项目的收入确认等事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尚未完全获取充分、确凿的信息,并且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受到疫情影响滞后,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影响较大的事项先行作出初步判断和估计,以避免与后期披露的财务数据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同时,为保证财务报表质量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公司已经组织专家开展相关减值测试工作,ETC门架系统设备供应安装项目的计量工作及年报审计工作也在加紧推进,上述工作完成后,届时最终确认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公告中先行披露的信息存在一定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2019年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风险提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告所载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后期将披露的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数据请以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相关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