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编号:临2020-008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0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00余名,其中合伙人112名,注册会计师1200余名,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近百名。注册会计师中,绝大多数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2018年度业务收入13亿元,净资产8629万元。2019年度,大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6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年度,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6次行政监管措施,主要为监管谈话和警示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姓名:郭颖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业经历:郭颖涛,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拥有10年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验,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安硕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大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公司、IPO企业,三板公司提供过IPO审计、挂牌审计、年度审计、重组审计等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合伙人的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合伙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于海亭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业经历:于海亭,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8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作为项目总负责人,长期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审计工作。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IPO 进行中若干家,三板成功挂牌若干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的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冯发明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的从业经历:冯发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从业经历。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的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是否持有、买卖被审计单位股票:否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是否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是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是否持有、买卖被审计单位股票:否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是否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是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持有、买卖被审计单位股票:否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是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75万元。2020年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75万元,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原则,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 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和执业质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