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199        证券简称:金种子酒       公告编号:2020-013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3、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4、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非货币性资产列示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根据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4、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的调整本次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相关通知规定的执行,不存在对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年同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不存在应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新旧准则产生的价值确认差额。

  2、债务重组

  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3、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产生变动,不影响公司资产、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4、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