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 4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武望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7,462,176.08元,未分配利润2,513,857,566.13元。2019年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30,635,222.05元。由于公司2019年末仍存在未弥补亏损,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任总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工作费用5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07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武望国、赵杰、曹贤庆、马占元、荣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08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09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0年 5月 2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武望国先生、朱海月先生、叶宁华先生、赵杰先生、曹贤庆先生、荣君先生、杨文胜先生、匡铁军先生、刘杰先生、刘泽先生。 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啸峰先生、王丽珠女士、张秋生先生、石静霞女士、汪文生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董事简历附后。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公司拟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制度建设,公司对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制度规定进行进一步健全、完善。通过公司自查,公司制定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修订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实施办法》、《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武望国、赵杰、曹贤庆、马占元、荣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10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武望国、赵杰、曹贤庆、马占元、荣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11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拟继续将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12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拟继续将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的公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公司拟继续将选煤厂委托运营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武望国、赵杰、曹贤庆、马占元、荣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13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公司拟继续将选煤厂委托运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武望国、赵杰、曹贤庆、马占元、荣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14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15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3、4、5、7、8、9、10、12、13、14、16、18、1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望国先生: 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同煤集团副总经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海月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忻州窑矿副矿长;同煤集团马脊梁矿矿长;同煤集团机电管理处处长兼党委书记、津商贸分公司经理,设备租赁中心主任,同煤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宁华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曹贤庆先生: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大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副处长;同煤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同煤集团总法律顾问。
赵杰先生: 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审计师。曾任同煤集团副总经济师、审计部部长。现任同煤集团总经济师、代理总会计师。
荣君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师。曾任同煤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同煤集团董事会秘书、行政事业部总经理。
杨文胜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匡铁军先生: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台矿总工程师、塔山煤矿公司总工程师、同煤集团生产技术处常务副处长、云冈矿矿长。现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杰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同煤集团云冈矿团委副书记,技术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挖金湾矿总工程师;大唐塔山煤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鄂尔多斯矿业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泽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啸峰先生:1960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家一级律师。曾任全国律协建房委委员、山西五届律协副会长、山西六届律协建房委主任、山西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大同市政府法律顾问、大同市律协名誉会长、太原和大同仲裁委仲裁员;现任山西云冈律师事务所书记、合伙人。
王丽珠女士:196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金融学教授。主要专业领域:金融理论与实务,2005年获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自1990年7月在山西财经大学任教;现任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张秋生先生:1968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企业并购,公司财务与会计,产业经济,企业管理。自 1992年 12月在北方交通大学任教,曾任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该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
石静霞女士:1970年8月出生,美国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含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及国际与比较破产和重整法等)。自1998年8月在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该校法学院教授。
汪文生先生:1978年3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领域为:能源经济与政策、战略决策与财务管理。自 2006 年 5 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任教,曾任该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该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