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1139证券简称:深圳燃气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燃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16: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表决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戈先生召集,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泄密情况。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和成果,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会计数据真实、完整,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泄密情况。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对外披露情况一致。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陈永坚、黄维义、何汉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