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金良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在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一)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工具类型

  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三)发行市场

  境内外市场。

  (四)期限

  债券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五)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六)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八)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为保证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顺利进行,本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在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授权有效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单独或共同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规模、发行币种、发行利率、债券期限、发行市场及对象、资金用途等;

  2.办理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签署、执行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聘请中介机构,办理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手续等。

  3.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在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