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3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从业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认真履职严格审查把关,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其执业资质、胜任能力和服务水平,董事会相关续聘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监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