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11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造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坚、潘凯雄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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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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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租赁情况

  (1)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

  (2)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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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受托管理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华书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华书局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西城区琉璃厂西街19号、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华南里1号楼、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西里38号精品书店部分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36号、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1号部分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22号部分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东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21号、335号部分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4号、北京市东城区东堂子胡同57、59号等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人民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人民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等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三)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2.关联租赁情况

  (1)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

  (2)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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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公司名称: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02879Y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谭跃

  5、注册资本:193432.36万元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

  7、经营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出版物的出版(含合作出版、版权贸易)、发行(含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连锁经营、展览)、印刷、复制、进出口相关业务;经营、管理所属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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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业务往来,是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是必要的,也是持续性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相互损害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