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0-028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19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女士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拟定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