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266证券简称:天龙股份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63元,共计募集资金36,5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1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2,960万元,已预付1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76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22万元和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1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8,774.1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7.78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41.6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余额为9,600.00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1.5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215.8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29.3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06.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7年1月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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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600万元(含13,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有9,600万元未到期,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终止实施,并拟将相应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募投项目终止主要由于公司依托现有研发体系,通过技改、调剂、共享原有研发设备或原有研发场所等,减少了大量重复工程投入,且本项目募集资金只能用于资本性投资,而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研发人员工资等费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0〕2471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龙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龙股份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天龙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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