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2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且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委托理财均拟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限定的委托理财范围、额度、期限等要求执行;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对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谨慎决策。公司主要选择购买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可有效避免理财产品因政策性、操作性等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均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风险程度低。

  2、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有影响力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及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9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9.6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二)会计处理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