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相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需按上述通知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修订通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即该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