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议案规定的期限(2019年5月17日至2020年5月16日)到期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上述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授权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执行董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9]号文)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8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64,353.6万元,减除发行费用8,905.12万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5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概况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其中,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由金溢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溢”)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佛山金溢增资,开展项目建设。其余各募集资金项目由公司实施。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上述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执行董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和存款存放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君柱、向吉英、李夏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3)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事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有利于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金溢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