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0,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致力于向家庭用户提供创新的家用健康产品和智能测量产品,为人类家庭健康、便捷生活持续地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致力于为商业用户提供优质的商用计量专业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为商贸交易活动的准确高效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主要产品包括人体健康秤、脂肪秤、厨房秤等家用健康产品,电子计价秤、计重计数秤、收银秤、追溯秤、弹簧度盘秤等商用称重产品,以及智能体脂秤、智能食品营养秤、智能手环、智能婴儿秤、智能杯垫等智能测量产品。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进一步划分为衡器制造业。

  行业概况: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民贸易往来和人均健康消费支出水平逐渐提升,衡器及家庭健康测量产品市场仍将持续增长。经济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将为衡器及健康运动信息测量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中国衡器协会披露的2018年中国衡器行业年鉴:据海关总署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衡器产品出口额连续8年突破10亿美元,2018年全国衡器产品完成出口额13.98亿美元,同比增长5.20%。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据中国衡器协会统计,2006年至2018年间,公司家用衡器产品的销售量、销售额和出口创汇总额均连续位居行业第一;2015-2018年,公司商用衡器产品的产销量位居行业前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第四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宝盛自动化的经营状况恶化,公司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持有宝盛自动化的股份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相关的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第四季度的亏损金额较大。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中美贸易冲突不断,市场环境复杂多变。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防守战略,以提升盈利为目标,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营销,令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指标保持健康、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1,797,492.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6%,主要是合并范围变更所致,而公司的外销业务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积极开拓增量市场,实现出口收入604,573,625.9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9%。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营产品方面通过产品优化、增收节支等控制措施,增强公司和产品的竞争力,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主营产品板块全年实现净利润超过7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由于参股公司亏损,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营业利润-25,667,722.07元,导致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55,670,691.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20,169.1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938.79%、237.68%和268.65%。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衡器类主营产品情况

  1、成本费用控制到位,经济效益同比增长

  直接材料成本、各项费用和工资总额均得到有效控制,在回款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下降的情况下,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实现增长。

  2、订单规模整体平稳,市场表现喜忧参半

  出口订单整体比较平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国内销售下滑,销售回款未达预期;内外销毛利均有较大增长。

  3、技术创新成果增多,研发效率有所提升

  研发定位日益精准,创新产品不断增多。新款脂肪秤、心率秤、自发电行李秤、商用PC秤等有创新性和差异化的产品相继推出,在销售市场上形成部分爆款;研发项目管理改进,研发效率有了较大提升,项目平均研发周期有效缩短,知识产权申请数同比增加,设计质量有提升。佳维电子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评顺利通过。

  4、制造水平大有进展,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6S升级改善持续推行,现场面貌大为改观;全员参与的改善活动持续推进,多个重点生产改善项目完成,硕果累累;“以期定产”运行顺利,精细管理深入人心;二级核算不断深入,中层管理的经营观念大为转变;存货控制成效明显,呆滞消化逐步推进。

  5、重点问题聚焦攻关,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公司整体质量基本稳定,ISO9001、QC08000、ISO13485三个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稳定有效,顺利通过外审认证。重点客户满意度提高,质量验厂达标。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型号清理力度空前。

  6、减员增效取得实效,安全生产平稳顺利

  减人增效取得成果,人均生产效率有所提高,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社会责任、环保、职业安全健康三大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外部环保检测均合格通过。

  (二)对外投资及合作项目

  1、宝盛自动化

  受市场环境和行业带来的持续影响,其研发产品未能带来应有的经济效益,加上回笼资金和订单压力的持续影响,宝盛自动化经营业绩首次出现亏损,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的投资亏损;公司聘请了专业评估公司对宝盛自动化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相关的会计准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电商合作项目

  公司通过对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跨境电商运营公司进行了战略性股权投资,为公司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在国际营销内部成立了电商业务部,除自营的跨境电商业务外,投入更多的专职人员对接服务跨境电商合作单位,以扩大市场份额和上线更多的电商产品。在国内电商方面,公司也重新评估持有的品牌,对未正式运营的品牌开展授权经营和合作经营,以期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经营效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参股公司亏损,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营业利润-25,667,722.07元,导致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55,670,691.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20,169.1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938.79%、237.68%和268.65%。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13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7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山艾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