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畅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丰新材料”)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8395.28万元。其中,2020年度畅丰新材料拟向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及关联公司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租赁厂房土地,预计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8112.8万元;拟向关联方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矿渣微粉,预计金额不超过282.48万元,

  关联董事朱君冰女士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395.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鉴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当地的规模和地域优势,畅丰新材料按市场价格向其采购或销售部分商品能有效降低流转费用,提高交货效率,有利于畅丰新材料的稳步发展。

  3、201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总经理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2、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总经理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龙成铁料为公司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龙成铁料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3、西峡龙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总经理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龙成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龙成新能源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金额根据畅丰新材料实际投产后的预计生产量预测,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畅丰新材料的生产基地位于西峡县,直接从龙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水、电等生产所需产品有利于减少公司的一次性投入,龙成集团下属企业能为其提供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及材料,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就近采购和销售能使公司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经事前审核,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内容合法,定价遵循公允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业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