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异议。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主导产品汽车制动系统为中国名牌产品,“APG”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已形成了100多个系列、500多个品种的汽车基础制动系统、汽车电子辅助制动系统、汽车新材料应用制动部件产品,为各类轿车、轻微型汽车、中重型载货车、大中型客车等车型提供系统化和模块化配套。

  公司的产品销售网络覆盖了国内各大知名的整车企业和国际著名的汽车跨国公司,并自营出口南北美、欧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主要用户有一汽—大众、一汽轿车、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汽车、神龙汽车、东风日产、郑州日产、北汽集团、江铃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江淮汽车等。

  公司以成功开发并产业化的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为基础,逐步实现汽车电子辅助制动系统产品的开发,诸如ESC汽车电子操纵稳定系统、EABS制动能量回馈系统、EPB驻车制动系统等。目前公司已形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100万套的年生产能力。公司以汽车主动安全技术为基础,布局汽车智能驾驶,建设智能汽车环境感知+主动安全控制+移动互联的无人驾驶生态圈。同时投资电驱动轮毂电机,布局新能源汽车。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盘式制动器、鼓式制动器、制动泵、真空助力器、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1)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汽车产品是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汽车市场的发展自有其与国计民生密不可分的内在规律。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汽车工业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仍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变革趋势的显现,汽车行业正在进入产品及产业形态的转型升级阶段。对零部件企业而言,在智能驾驶、新能源汽车等业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机会。

  (2)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行业内的汽车制动系统企业主要以生产盘式制动器、鼓式制动器、真空助力器、液压制动总泵、液压制动分泵、离合器工作缸、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产品为主,生产企业主要为独立制动器生产企业,基本均为配套整车厂商,便于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随着国内汽车制动系统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少数企业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崛起,企业规模、技术实力、产品质量、成本优势和服务优势已经成为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目前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OEM市场,主要表现为少数几家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及规模较大的国内企业之间及与外资企业相互之间的竞争。

  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稳步上升,位居同行业前列。为了保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公司通过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及对外投资、合作(合营),调整了产品结构,扩大了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我国汽车产业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现负增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

  面对这种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多变形势,汽车零部件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考验。对于汽车零部件行业来说,行业优胜劣汰趋势已然形成,公司面对的挑战也空前严峻。受宏观经济波动及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19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同时,受固定资产投资较大而产能未能充分释放、折旧成本增加、研发费用较高、债券利息等费用相对刚性及部分对外投资亏损等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业绩呈现亏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传统主业的制造水平

  在传统基础制动器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做专做大做强传统汽车制动系统产业。公司在保持现有市场的同时争取进入新的领域,提升国有中高端品牌和合资品牌乘用车市场的配套份额,实现模块化、集成化供货。报告期内,继进入大众、通用全球采购体系后公司在合资品牌的布局也在有序推进中。

  (二)加速新产品开发进度,提升核心竞争力。

  汽车电子产品、智能驾驶产品、轮毂电机产品是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是提供公司后续发展动力的重要助力。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多个项目的汽车电子产品配套资格,为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智能驾驶方面,公司完成了多个项目的功能开发或优化,完成了奇瑞S61 EV量产车型的开发,同时还积极向国内各大主机厂进行推广。在轮毂电机方面,公司完成了多个项目的技术对接工作和试验工作。公司针对物流车开发的底盘控制系统除安装公司的轮毂电机外,还集成了公司IBS、ESC、EPB等产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伟中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