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470,259,835.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30,062,630.05元,按2019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7,025,983.5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3,296,482.14元。

  基于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大力开展公司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仓储体系建设、渠道采购备货等以及改善公司现金流的需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年-2018年公司已累计发放现金红利6,851.34万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崔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王彬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彬先生因职位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及内审负责人职务,王彬先生辞职后将另有任用。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崔婷女士进行了资格审查,确定崔婷女士符合监事候选人资格,监事会决定补选崔婷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崔婷女士简历:崔婷,女,198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2年5月至2004年3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管会计;2004年3月至2009年3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税收主管;2009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2013年12月至2020年4月担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广州栋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崔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