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余东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静峰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主要人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东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峰,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按计划完成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审计业务,履行了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