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0-03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元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继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秀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19-037)

  2019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2019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68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2019年12月28日,公司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组织回复材料,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下发了《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上会告知函"),保荐机构会同公司、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上会告知函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条落实,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于请做好联诚精密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020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52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目前,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向57名受激励对象授予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的相关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年1月22日和2020年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