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369,2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11,077,6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度-2020年度)》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禹城农商行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 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