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C132版)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0-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一直专注于行业应用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为党政、海关、能源、司法、环保等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公司是海西软件产业的龙头企业,是国内电子政务和协同管理细分领域的领先服务厂商,为金关工程、天平工程、金环工程、司法行政、智能电网等提供核心技术与服务,是国内通用电子政务和协同管理细分领域最具竞争力、拥有最多实用化客户的厂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软件“行业化、产品化、服务化”经营战略,依托长期积累的品牌、团队、产品、技术等综合优势,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和拓展信创工程、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务,为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健增长提供了有效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福州市民营数字经济示范企业”、获授首批“福建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入选2019数字中国建设企业100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双双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019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称号;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获评福州高新区“瞪羚企业”。

  (1)电子政务领域

  报告期内,在电子政务领域,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积极进行安全可靠、大数据等新技术研究以及电子政务行业应用的研发,在信创工程、互联网+政务、互联网+党建、司法行政以及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获得近30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全国各地积极推广应用,提升了公司在电子政务领域的竞争优势。

  ①信创工程

  公司将发展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业务作为企业核心战略,从组织架构、区域布局、人力资源、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等方面全面梳理和整合,专注于党政电子公文、数字档案、综合办公、公共服务以及海关、司法、环保等优势行业领域,致力于成为国内自主可控信创产业细分领域应用开发和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的领先服务商。

  公司拥有信创工程先发优势,2011年即通过参与国家核高基项目开展自主可控相关技术预研工作,多次作为党政办公应用领域开发商代表参与国家自主可控技术演进、办公文档互操作等信创专题研讨会。2014年成立了福建省中间件软件技术重点实验室,启动企业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建立了完善的自主可控技术创新研发适配测试平台环境,开展相关软件研发、适配和测试工作。公司是中国电子工业标准技术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原“安全可靠技术和产业联盟”、“安全可靠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与核心芯片、云计算平台、服务器、桌面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流版式办公套件和电子签章软件等信创工程基础软硬件目录产品完成了集成适配优化工作。

  公司已重构研发形成3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安全可靠软件产品,包括非结构化数据服务、分布式全文检索、工作流平台、基础支撑平台等中间件,党政综合办公系统、电子公文系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督查督办管理系统、司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应用软件,以及国产化网络隐患扫描系统等一系列信息安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福建、浙江等地多个安全可靠电子公文试点项目已通过终验;公司参与了福建区域4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是承担福建省内最多试点项目建设任务的服务商;公司通过试点项目建设,成功验证了党政综合办公、电子公文、数字档案和支撑平台等相关自主安全可靠产品,形成了多种典型场景应用的解决方案和建设模式,完善了公司业务咨询、方案设计、产品研发、应用适配、系统集成、系统迁移以及运行维护等信创工程全生命周期过程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云计算、大数据、微服务、信息安全等技术,坚持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完成党政综合办公SAAS平台、数字档案管理SAAS平台、应用支撑PAAS平台、移动办公云平台等安全可靠产品的研发,开展基于安全可靠环境的司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和适配优化;与20多个信创基础软硬件厂家完成产品兼容性互认证测试,基本覆盖整个信创基础软硬件生态体系,积极参与信创联盟工作组标准编写以及应用指南、典型案例修订工作;进一步聚焦信创工程业务战略,整合优势资源,加强福建、北京、上海、浙江、河南、湖北等优势区域信创工程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区域本地化定制开发、适配改造、运维服务能力,重点推动信创党政综合办公业务复制推广,积极拓展海关、司法、环保等优势行业以及政务信息资源服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解决方案的信创工程实践。

  ②互联网+政务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工作流、智能交互等新技术,积极打造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在福建、北京、上海、浙江、河南、湖北等地成功推广应用,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依托全国营销服务网络,积极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区域市场。5G+智慧政务将助力打通政务内部的数据收集和存储,打造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数据资源整合和大数据平台、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的高效执行。随着5G的推广落地,将有助于5G+智慧政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③金关工程

  公司拥有丰富的智慧海关信息化服务和建设经验,是“金关工程”的领先服务厂商。智慧海关是涉及智慧监管、智慧口岸、智慧物流、智慧供应链、大数据应用、贸易安全等领域的智能技术信息化建设体系。从1999年开始,公司开始为原国家检验检疫系统提供政务系统网络建设服务,是原国检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e-CIQ主干系统)唯一承建商。2018年海关总署制定了《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明确了海关、原国检申报系统及数据合并整合。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围绕海关总署参与关检融合的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新一代海关信息化系统的建设。2018年8月,公司参与关检融合方案设计,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协助海关总署信息中心进一步推进关检融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在服务关检业务融合领域迈上新的高度。2019年成功中标海关总署“出证拟证”业务子系统、海关总署智慧卫生检疫系统业务融合及升级优化采购项目。

  公司于2016年开始承建云南口岸卫检智慧防线系统。2017年8月,该系统成功在中老两国唯一的国家级一类口岸磨憨口岸上线应用,2018年起该系统作为云南省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业务的统一管理平台进行推广应用,截至2019年底,昆明关区9个隶属海关的14个作业现场已安装25台检疫查验一体化智能闸道,实现了相关口岸业务的规范统一管理,并在云南各口岸应对登革热、基孔肯亚热、MERS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口岸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经验,于2020年4月8日成为“昆明海关口岸卫检智慧通道项目”供应商。该项目将满足海关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迫切需求,在“口岸卫检智慧防线系统”前置安装检疫查验一体化智能闸道,以扎牢境外输入防控“第一道防线”。公司再次成为口岸卫检系统供应商,对公司未来继续拓展口岸商务卫生防疫等政府项目空间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2020年,我们将继续推进并参与新一代海关信息化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包括核心业务系统架构设计、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核心领域的建设,加强与海关在建系统的合作,以高品质、高水准的智慧方案服务于海关。

  ④互联网+党建

  公司研发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党员服务、教育、管理提供一体化、智能化服务平台。公司已形成标准的“互联网+党建”产品、解决方案和推广及服务模式,为进一步拓展服务和全国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党员党性教育,公司同步研发VR+智慧党建教育平台,通过虚拟现实技术手段,展示VR党建主题教育应用场景,实现了沉浸式党性教育体验,开创党员教育新阵地。

  ⑤法院行业

  法院行业“天平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打造智慧法院,强化保障体系,提升应用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人民法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入研究智慧法院和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需求,采用微服务架构、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对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相关应用软件系统进行全面重构升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法院行业的竞争力。公司成功中标福建、河南、宁夏等地法院系统新版法标审判业务系统、司法大数据分析、减刑假释、电子卷宗、移动办公办案等项目,为进一步拓展全国法院行业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9年7月,公司承建的厦门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新增不动产网络司法控制模块,为厦门法院实现了不动产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目前,此新建功能在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中处于领先水平,目前正在积极拓展全国市场。

  2019年10月,公司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研发的运用大数据技术的智能化法院服务平台,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的“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2019年12月,“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司法服务应用”列入福建省100个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中的“AI+司法”。

  ⑥司法行政行业

  近年来,司法部大力推进全国智慧司法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到2020年,建成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一平台、两中心、三支撑、四融合”的智慧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使信息化、智慧化与司法行政的深度融合,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打通公检法司的信息壁垒,实现四家执法单位的线上协同办案平台,从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因此,司法行政信息化需求强劲,市场规模得到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司法行政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研发投入,进一步完善司法刑事执行、执法监督管理、行政立法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等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司法行政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监狱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智慧司法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等解决方案在福建、河南等地多个项目推广应用,公司司法行政行业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河南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正式上线,公司将进一步配合河南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工作,持续服务当地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智慧矫正”建设模式。

  (2)大数据平台

  随着中国信息化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的日益成熟,企业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愿望将加大信息化需求,中小企业信息化市场将迅速成长并将带动各类行业应用软件市场的快速增长,为公司协同管理软件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成熟产品提供巨大的潜在市场。

  2016年由公司承建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该平台汇聚河南省全省各级政务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并纵向联通“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平台归集信用信息超过60亿条。具有类“百度”智能检索引擎,支持海量数据“一站式”毫秒级智能信用信息查询,可为信易贷产品、普惠金融服务提供数据支撑;2018年《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方案》获国家批准,平台向“大数据+”信用应用模式发展,目前已建成信用画像、基因图谱、信用监测地图、信用预警和大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应用,可勾勒信用主体信用画像,支持对企业、自然人的社会关系进行画像,提供全方位、多维度关系网,支持对不同行业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监测和预警,为实施精准聚焦、重点监控和协同监管提供支撑;在联合奖惩建设方面,平台在全国率先建成信用联合奖惩系统,支撑河南省信用联合奖惩落地实施,目前河南省已初步建成全省“一体化”的联合奖惩大格局,并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务员录用、评先评优等多领域进行应用,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和效率。

  2018年公司承建的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支撑,数据资源中心、专业应用系统组成的国内一流的互联网开放平台。该平台为全省五十多万家中小企业提供统一的14类专业应用服务,主要包括网上企业政务服务大厅、投融资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创业辅导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技术创新服务、信息化服务等内容。

  依托上述平台,公司联合河南省相关管理部门,实现上述两个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完善全省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和评价体系,为全省五十多万家中小企业搭建全方位、全链条的融资服务平台,通过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层面的全方位“银企对接”,让金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的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项目的成功落地,未来可实现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纯信用免抵押的融资服务,较好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2019年,公司入选首批河南省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与河南省新乡市发改委签订项目协议,着手承建新乡市市县一体化联合奖惩系统。同年,公司中标驻马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和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二期项目。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以及我司产品的升级和服务的不断推广,在未来,将全面助力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深化应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大数据融合试点建设。

  (3)物联网

  控股子公司容大物联网以电力行业为主要目标客户,推进物联网应用技术的研发及在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的持续拓展。容大物联网公司已经开发完成电网末端设备监测和故障信息采集系统,相关设备已经在河北省电力公司高碑店做现场运行试点,运行情况良好。

  参股子公司福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资本金6000万元,由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等投资方共同出资成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一家专注于水治理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商。福水智联与华为、三大运营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NB-IoT窄带物联网和大数据应用为载体,构建综合性的智慧水务大数据云平台,为水行业以及整个城市提供包括用智慧计量、智慧用水管理、管网监控、管网GIS系统、水资源监测、水质监测、城市内涝监测在内的水务整体运营解决方案,致力成为物联网领军企业。福水智联作为起草单位参与编制的《NB-IoT水表自动抄表系统现场安装、验收与使用指南》标准成功通过并发布;入选2019年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新増培育名单。

  控股子公司星榕基以物联网领域为方向,运营业务为主业的公司,积极拓展发展物联网、中小企业信息化、党建信息化、行业信息化四大业务。星榕基全力布局物联网业务,确定了“1+N+1”的物联网运营规划,基于“1”个物联网公共支撑平台,服务“N”个物联网行业应用,设立“1”个双创孵化基地,实现平台数据真正流动起来,带动全省物联网产品升级和产业发展。公司已开始向教育、消防、智慧生态等行业应用提供支撑和服务。在智慧教育领域,形成涵盖校园安全、互动、管理为一体的教育行业物联网垂直应用示范--“家校加”,致力于实现校园管理智慧化、校园安全无死角、家校互联便捷化。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结合网络技术和现代教育理念公司实现了远程教育;公司基于教育基础能力+微应用服务架构,采用云化部署模式,提供电脑端、APP手机端,建立了互联网智慧教育移动管理云平台,保证疫情期间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各类信息及时性及预警监控到位,确保教职工及中小学生在疫情期间“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9。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应当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持有待售的对子公司、共同经营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同样应当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日起追溯调整。本年度,因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公司对马鞍山榕基软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自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日起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继续推进软件“行业化、产品化、服务化”经营布局,持续加大产品研发的投入和力度,巩固了电子政务、协同管理等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培育以信创工程、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新业务,致力于传统和创新两大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开拓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2,732.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8%;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6.58%;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7.28%,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96%,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9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2.09%,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报告期职工薪酬减少,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0.09%,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等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3.19%,主要是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金额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4.06%,主要是报告期取得借款净额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3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目前,公司拥有“榕基”品牌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45项专利(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新型专利5项),30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1月,公司签订海关总署关检业务融合e-CIQ主干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合同。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巩固与提升公司在海关信息化领域的竞争优势及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公司在信息化领域的研发、创新实力,进一步实现业务拓展。

  (3)2月,公司研发的政协委员履职综合管理系统再度作为郑州政协会议签到、提案办理、委员履职考核平台,为会议提供全程技术协助及运维保障,该系统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实行动态化管理,分值量化及自动计分,从而保证了委员履职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目前该系统已经多地推广运行。

  (4)3月,榕基软件工会再度获得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的“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5)3月,中央网信办一行,在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州市委常委等省市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榕基软件调研。

  (6)3月,北京市委、各区委组织部,中关村科技园各园区党工委等单位组成的考察组一行莅临榕基软件调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7)4月,公司受邀参加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分享智慧创新成果,集中展示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智慧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领域的创新成果。

  (8)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获得“2019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称号;公司获授首批“福建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荣誉。

  (9)7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称号;经河南省发改委评审,公司入选河南首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名单。

  (10)7月,由公司承建的厦门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新增不动产网络司法控制模块,更全面服务当地法院业务工作,为厦门法院实现了不动产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

  (11)8月,公司与河南省新乡市发改委签订项目协议,着手承建新乡市市县一体化联合奖惩系统,为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提供了保障。

  (12)8月,公司开发并提供技术支持的“浙里督”上线,浙江省“互联网+督查”平台——“浙里督”以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形成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督查”并驾齐驱的局面。

  (13)8月,公司与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签订项目建设协议,承建河南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着眼于为河南省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等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14)10月,公司入选互联网周刊&eNet研究院发布的“2019数字中国建设企业TOP100”榜单。

  (15)10月,公司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研发的运用大数据技术的智能化法院服务平台,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的“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16)11月,公司与河南省驻马店市发改委签订建设合同,承建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征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立“一体化信用云体系”,有效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司已与河南省、新乡市、驻马店市、许昌市等省/地市签署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后续将逐步推广。

  (17)12月,以“榕创安全,基于可信”为主题的2019年度榕基(北京)合作伙伴大会盛大开幕。

  (18)12月,经福州高新区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评审,公司旗下工程公司获评福州高新区“瞪羚企业”。

  (19)2020年1月,承建的河南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正式上线。其上线,标志着河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20年1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福州市民营数字经济示范企业名单,公司获评此项荣誉,成为其中10家数字化产业示范企业之一。

  (21)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榕基软件技术中心获评入选。

  (22)2020年2月,榕基三款产品入选福州市首批疫情防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参考目录;公司河南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项目团队坚守平台运维保障工作岗位,积极为河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公司限时免费为客户伙伴开放共享iTask移动协同管理平台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自主研发的榕基疫情应急值班管理系统入选《河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目录》。

  (23)2020年4月,公司签订昆明海关 “口岸卫检智慧通道”项目,该项目将满足海关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迫切需求,成为扎牢境外输入防控“第一道防线”,同时,对公司未来继续拓展口岸商务卫生防疫等政府项目空间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由于(一)公司对海关的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取得较快增长;(二)终止出售子公司马鞍山榕基软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后,交易对方应支付公司赔偿金2,300万元,该违约金属于非经常性损益,该事项预计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0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9。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下转C1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