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陈学敏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7.13%股份的股东陈学敏,在2020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陈学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提交至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年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陈学敏直接持有公司43,409,4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7.13%。上述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
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2020年3月31日及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景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