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04-29

  公司代码:600109                   公司简称:国金证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新设证券营业部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家分支机构的批复》要求,公司获准在山东省青岛市、辽宁省大连市各设立的1家证券营业部(C型)已领取了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正式开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开业的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20]9号)要求,公司获准在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南通市、广东省汕头市和河南省洛阳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C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获准新设6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2、发行短期融资券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核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厅便函[2020]9号),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为90亿元。在此范围内,公司可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按照《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定通知的公告》。

  (2)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3月 23日发行完毕,短期融资券简称:20国金CP001;短期融资券期限:91天;兑付日期:2020年6月22日;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00元/张;票面利率:2.1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3)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于 2020 年 4月 20日发行完毕,短期融资券简称:20国金CP002;短期融资券期限:88天;兑付日期:2020年7月17日;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00元/张;票面利率:1.6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3、发行公司债券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号),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工作已于2020年2月26日结束,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期;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本期发行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全部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3.03%,品种二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3.1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结果公告》。

  4、公司债券付息及本息兑付

  (1)公司于2018年04月02日发行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0年04月02日兑付2019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1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债券简称:18国金01, 债券代码:150233。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5.75%,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2020年04月02日,公司“18国金01”公司债券已兑付完成并摘牌,兑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兑付最后一个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币86,250,0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18国金01”公司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公司于2018年04月02日发行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20年04月02日兑付2019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1日期间的利息。债券简称:18国金02, 债券代码:150234。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5.85%,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付息公告》。

  5、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签订了《开立跨境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邮储成都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港币贷款提供担保。2020年3月24日,邮储成都分行向招商永隆银行开具了备用信用证。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日期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