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1时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通讯及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相关人员。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浩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此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一致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财务决算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183.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7,072.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55,717.8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88.30%,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4,330.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3,645,193.31元,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2,630,032.86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7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与《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股东代表监事:若股东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任职,其领取薪酬为其岗位薪酬;若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任职,公司不另行向其发放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是公司的员工,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对其进行岗位考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