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成立于2014年3月3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西厂门街道太子山路56-1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员工1,389人。其中,共有合伙人60人,首席合伙人余强;共有注册会计师577人,较上一年净增加6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净资产金额8,746万元。2018年共承办6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53.41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6,81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广明、周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广明、周磊

  (1)朱广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20年审计经验,曾负责多家企业IPO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先后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重组兼并等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报、IPO、重组兼并等审计业务经验,无兼职情况。

  (2)周磊,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12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先后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重组兼并等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3)李会英,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2003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年报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关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2019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