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玉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末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4,423.45万元,较年初增长53.63%;总负债为40,713.70万元,较年初下降11.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3,245.44万元,较年初增加140.0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13.07万元,同比增长14.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40.07万元,同比增长8.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5. 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340,000股为基数(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3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427,600.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6,427,600.00元,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股本变动增发、回购、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维持合计派息分红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每股分配金额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公司于2019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公司在2019年6月已经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故在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时需要执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9.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9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监事薪酬水平,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由于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及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