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自 2019年6月10起执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4、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 年 5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年9月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及2017年7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三)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资产负债表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3)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4)调整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

  (5)删除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6)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按照新报表格式对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列报。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及调整外,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