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1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所处汽车行业现状、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因素,为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同时、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计划在2020年加深与收购标的(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德国EMS GmbH&MST GmbH公司、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间的合作,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市场的拓展,资金需求较大。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本次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5%。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98,885.91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3,710,007.7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71,000.78元后,2019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8,551,382.9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6,266,328.24元,资本公积192,270,551.29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372,636.00元。

  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807,6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一)公司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市场,2019年中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36万辆和2,144.4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2%和9.6%。

  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的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公司所属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有着较高的技术要求,需要先进的机械加工生产设备、实验设备、检测仪器设备及各种工程软件的支撑,产品生产涉及到的模具设计开发及制造、产品的开发设计、样品试制和检测的成本也较高。同时,生产经营活动中采购、运输、存储等环节对于现金流有着的较高要求。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汽车行业销售持续下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公司战略和管理方向。对外在夯实与老客户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耕细作,不断开拓新市场新客户;对内深化管理,抓质量、提效率;加大新产品开发及内部技改力度,提升装备及自动化水平。同时,公司通过外延式并购努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根据目前形势和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规划,重点对产能扩张、兼并收购、市场开拓与营销、技术开发与创新等进行具体规划和部署。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上市公司盈利水平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69.70万元,同比增长40.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9.89万元,同比增长21.33%;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6.56万元,同比增长13.15%。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在汽车精密注塑件、清洗系统力拓新客户及项目新产品销售额增加、摩托车线束换代升级销售额提升及同步合并惠昌公司销售收入所致。

  2、上市公司资金需求

  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计划在2020年加深与收购标的(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德国EMS GmbH&MST GmbH公司、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间的合作,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市场的拓展,资金需求较大。随着公司新产品及新市场的拓展,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也相应提高。公司需要为即将到来的产业发展预留一定的准备资金。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及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进行有效的资本运作,同时考虑到公司投资的不确定性,为保证相关业务及时完成,公司必须预留充足的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低于30%的原因

  目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和汽车行业情况复杂多变,加之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蔓延,全球汽车产业链内上下游均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具有不确定性。基于此,公司需保有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运营。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