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6.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1,19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6,037,735.85元后,实收人民币155,152,264.15元,于2017年12月25日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519902821410901)开立的验资专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382,213.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770,050.9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议案》,公司决定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计划建设进度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即2019年12月底),“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 “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 由原计划建设进度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即2020年12月底)。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延期情况

  2019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汽车行业持续低位运行,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汽车用 O 型圈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在延期后,进度仍未有明显变化。

  鉴于目前行业面临的压力、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公司现有产能的饱和度较高,为避免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继续延长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其中“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由原计划建设进度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即2021年12月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计划建设进度24个月延长至48个月(即2021年12月底)。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紧密关注汽车市场的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另外,公司将积极探索新项目,若行业持续低迷,公司将审慎考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延长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本次延期是根据目前行业发展作出的调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表示同意。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以及三会文件等,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